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國語日報的<國語文教
育版>登出了蓁羽先生的大作「張燈結ㄘㄞv的ㄘㄞv怎
麼寫?」,主張這「ㄘㄞv」字應寫作「彩」,而不須用系
字旁的「綵」。但,這當真是正確無誤的嗎?
    「彩」字指鮮明的色澤─「光彩」,及秀麗的外表
「文彩」;「綵」字指各種五顏六色的絲織品,<辭源>的
訓義是:「五色的綢─綵衣(五色綢做的衣服)。」,這是
沒有甚麼爭議的。問題是:張燈結「ㄘㄞv」的「ㄘㄞv
」,究境指何而言?
    從一些古裝片的電影中,我們偶爾可以看到古人結
婚的畫面,觀察比較細微的人會注意到,新郎與新娘分別
各自手執中間結著「綵球」的「綵帶」之一端,古人慶
祝佳節或家有喜事,所結的正是這種「綵」!六○年代以
前曾經流行一時─禮堂天花板上、喜宴會場上空所佈置
的─中間繫個大紅綵球,再由此拉出四道的「萬國國旗
」,正是由其演變而來。
    「張燈結綵」的閩南語說法是「點燈結綵」,閩南
語「點(ㄉㄧㄇ\)」音近「張(ㄉㄧㄛ)」,可見本是一句
方言被國語吸收而為己有的辭彙。「張」與「結」都是
動詞,受詞的「燈」與「綵」理所當然都應是名詞;「綢
」是一種薄而柔軟的絲織品,用「綢」做成的「綵」兩
者理當同部首。「張燈結綵」的「綵」之所以不宜寫作
「彩」,亦由於其有「喜氣」與「吉利」的成分在內,比
較隆重的典禮會場,通常會邀請名人或影歌星「剪綵」,
並非實物的「彩」是剪不得的。今人買一部新車,不仍
是要在車前結上一個紅綢的「綵」?而新居落成典禮,廳
門上依傳統還少不了要懸掛一幅「八仙綵」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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